很多人對於洗腦法則還有些疑惑,

這邊就來舉兩個簡單的案例~ 讓大家更熟練 

 



之前看到對岸網友的文章,

也是關於催眠洗腦的方式追女友,我們就來分析一下利弊吧!



我之前有說過"印象"這東西,

也就是一種價值,是可以被任意扭曲,只要你夠強~

改變對方的印象決非難事...



對岸網友舉例"如果你跟暗戀對象走在路上,看到乞丐你給錢"

假設這樣做,女方會暫時記下你的行為,但不會印象深刻,

所以應該要先路過,然後原地若有所思的停頓,之後回頭給錢,

這樣的印象就會比較深~



我認為對岸網友說的不錯,

印象法則裡面確實要用這種方式加深對方的印象,大家可以學起來~

 

但是,

這邊要再告訴大家格局更高的做法 



同樣是施捨給乞丐,或者幫助別人等,

縱使你讓對方印象深刻,恐怕也只是普通印象罷了,

最厲害的是要讓他人自己去發現你內在的差異,才能真正把洗腦推到至高境界!



例如你平常故意不要施捨,

但是卻在對方不小心看到的時候這樣做(也就是"為善不為人知啦!)

對方此時才理解"原來你是這樣的人! 之前都誤會了!)

這種印象才是真正的"好印象"呀

 



這個理論是因為,

我們觀察"先對某人好 後對某人壞"

或者"先對某人壞 後對某人好" 的差異

發現先壞後好的效果非常好(商業上的黑臉白臉)

所以你先讓對方以為你的缺點,後來突然發現原來你不是這樣,這種"好"的印象就可以推到極至!

加上我們人都會相信自己眼見的東西,所以不會有所懷疑~



也就是,對方就會深刻的認定你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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