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自慰不僅是邪惡慾望的表現,

更是在扼殺「精子的靈魂」,是另一種形式的墮胎! 

 

 

 

青少年成長過程中,「自慰」是件好做卻不好說的事,

就算時代已經如此開明,父母子女、師長學生間會開誠布公研究討論的,

只怕還是不多,於是「自慰」仍然蒙著一層紗,對大多數的人來講,

是灰暗、負面、多做多罪惡的,即使課本裡總會說它是「健康、自然」的。

更別說在網路上存在多年的一些類似《戒淫邪》網站,舉證再舉證就是要嚇死剛清過槍的小朋友。



但勸人戒除自慰,原來是種「開明」的作法。

快要破產的西班牙,最近有組織向政府施壓,要求立法將自慰「刑事化」,

理由是男性自慰不僅是邪惡慾望的表現,更是在扼殺「精子的靈魂」,是另一種形式的墮胎。



西班牙Provida協會主席拉托雷(Alicia Latorre)女士表示,

「吃避孕藥等同於墮胎,這是用物理或化學方式來阻止一個生命誕生。

自慰也算是流產的一種形式,因精子具有『擁有靈魂的潛力』,自慰就是奪走精子被賦予靈魂的機會。」

 

拉托雷強調,自慰會使人自我封閉、甚至會引發暴力舉動,

自慰的人是自甘墮落,最後就會放棄信仰,

與惡魔妥協,因此,「應把自慰列為謀殺,同理,夢遺也該被視為一種謀殺」。



她宣示,Provida組織會爭取教會來支持這個立場,

以便推動到其他國家,甚至全球,一起來立法禁止自慰。

 

新聞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international/20130723/22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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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案:

 

這讓我想到一個影片,

"當地球停止尻槍"

 

 

說到這個,

不免要提一下本年度最經典的粉絲團 -真愛立約True Love 

裡面除了"抽獎活動"以外,幾乎每天都會提到這樣的文章。

 

【與兩性專家:曾陽晴教授 Q&A時間】

有人問說:「若沒在婚前先試過性關係怎能知道彼此是否契合?」。

陽晴哥的回應是-基督徒的婚前輔導也包含有性方面的認知測驗,

並且婚後兩人互相協調默契才是最甜蜜的,根本不需要擔心這個問題!

媒體包裝的愛情往往都是鼓勵我們多嘗試性關係,

但沒有人教我們多重性伴侶得到性病和懷孕的機率有多高,得到性病對我們身心的傷害有多大;

在沒經濟基礎狀況下甚至還沒完成學業就因懷孕而結婚,

得馬上工作養孩子而有的選擇墮胎,有更大的傷害甚至造成不孕;

以上這些總括下來,值得我們去思考:婚前先嘗試性行為,真的會讓我們得到理想的真愛結局嗎?

陽晴哥最後也表示:「當雙方的身心及屬靈狀態都在成熟的階段時,才能擁有經營美好愛情的能力。」

 

 

或是

 

【關於「性」,要或不要都由你選擇】


這禮拜的愛來瘋,光偉牧師直接告訴大家,

在婚前的性行為需要面臨的選擇是什麼?

如果我們選擇不發生婚前性行為,可能要面對同儕的嘲笑,

或著少了一點別人所沒有的經驗,看起來似乎滿可惜的。

有人或許說:「拜託!做一下又不會怎麼樣!」,但真的不會怎麼樣嗎?

如果選擇在婚前發生性行為,那麼你第一件要考慮的事就是要不要避孕,而且避孕還不一定會成功。

決定不避孕,接下來要面對的是得到性病的可能。

 

光偉牧師說,

跟你發生關係的人一樣也可能跟別人發生關係,

假使你一生中與20個人發生過性行為,實際上你可能與100多萬人有所接觸,因此有極高的可能會染病。

最後你還需要面對懷孕的問題,如果真的有了,那麼生下了的孩子誰可以負責任?

誰來扶養?教育環境和你自己的未來怎麼辦?

如果你選擇的是墮胎,那麼你知道嗎?你在謀殺一條跟你一樣寶貴的生命!


「性」是件美麗的事情,是人類生命延續的金鑰匙,

但如果在不對的時間點拆開禮物,這「做一下」要付出的代價遠遠超過好好等待。

『婚前守貞』絕不是老古板的觀念,它是可以保護你不必付出高額代價,並可以享受這美好禮物的重要原則!

 

人很聰明,

但只要陷入"意識形態"裡面,

就會變成鬼打牆的"循環論證",

簡單而言就是思考變成一廂情願,

不只是一般人,連研究學者也會受到影響。

 

所以我們也許會好奇,

為什麼連"美國教授"、"心理學家"都會提出"反婚前性行為"的研究報告,

究竟是否代表這些報告有"公信力"呢? (很多研究一看就會認為誇張)

 

或許應該換個角度,

"信仰"乃是不分身分、年齡、職業的,

要是某個研究學者先陷入一廂情願地相信"婚前性行為就是該死"的話,

那他自然可以用自己的"專長"研究寫出類似洋洋灑灑的一大篇論文。

 

接下來,

其他眾多的"信仰者"為了跟世人證明自己的論點正確,

就會找到這些"有科學背書"的研究論文,將之奉為圭臬............

 

這道理跟戀愛、消費行為都是相通的,

一開始都是費洛蒙先觸動了慾望,然後就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找理由說"愛"。

或是商品廣告打動了某個深層的購買動機,後面說什麼幫助工作效率都是理由。

 

可惜世人往往沒有看清楚這真實的"規律",

例如仍有許多老闆執意認為"只要品質好、就有人買",

或是廢物好人時常說的"只要我努力當好男人、女人自然會愛"一樣,

忽略了去理解所有事物最初的"動機目的",箇中的因果關係,自然事倍功半。

 

 

 

 

 

PS:

話說回來,

女生每個月都要殺一次卵子...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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