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就是利用諸多些對立、優越、自卑、自以為的心態,

影響大眾消費者,藉由這些人性的根本面向,影響消費行為。

 

 

 

 

 

 

 

一堆罵聲、酸聲中,

終於看到有人跳出來說"好話",

認為HTC這次的三億多元有些價值的評論 -

從小勞勃道尼拍HTC廣告來看形象、商品廣告的差異

 

裏頭開宗明義的點破:

很簡單台灣人應該對於形象廣告這種類型是完全陌生的,

在台灣你我打開電視所看到的廣告90%真的多半都是商品廣告,

而剩下的10%形象廣告,就是那些每次食品出包然後就跟你說我們XX食品很安全健康純天然的廣告,

或是政府拍的一堆不知所云自我感覺良好的形象廣告,

所以在你我的潛意識裡形象廣告已經變成廠商出包要來洗刷名譽或是政府洗腦工具了!

我們先來看看廣告的基本定義:廣告簡單來分可以分成兩種訴求一種是商品廣告,一種是形象廣告,

商品廣告很簡單就是主打強調商品的誘因讓你想買來吃或是買來用;

形象廣告也是很簡單就是主打著這個品牌,讓大家認識這個品牌;

恩~知道差別了吧!

 

我認為這篇的定義還不錯,

(如果是要給HTC廣告貼金的話)

差別在於多數人仍然無法掌握更深一層的"形象"的意涵,

但這好像也無法怪台灣,跟歐美、英比起來,台灣的"百年品牌"幾乎沒有,

而又因為國內消費力、經濟發展的關係,在台灣創立"品牌"真的是非常困難。

 

從NLP觀點而言,

"形象"的本質意涵,在於"意識形態",

要理解大眾意識形態範例就是從"宗教"觀點切入,

任何一個主流宗教,本身都是具有非常強烈的意識形態,

讓普通人光聽宗教的名稱,就直接聯想到"教徒們平常的形象",

例如佛教中的和尚平常會念經、道士會畫符咒、基督徒會做禮拜、山達基則會洗腦人... 

 

"品牌"本身其實和"宗教"一樣,本身就是意識形態的變體,

而品牌的粉絲團體中,其共通的行為與認知,也和宗教團體類似,

例如最典型的"排外行為",像是很多一神教友都分享過,認為台灣民間信仰活動樣很OO(消音),

印象最深刻的是,台中某個商圈老闆在中心蓋了一座教堂,分享道: "你不覺得蓋教堂就比廟宇更有質感?"

 

蘋果的果粉前幾年也總在社群網站上開戰,

例如認為用蘋果就是"有質感"、安卓就是"阿宅"的喜好,

而開不同車的車友,無論汽機車,品牌情節也會帶出意識形態的對立,

例如小惡魔01上面,永遠H牌的車主都有人跟T牌對罵,而機車也是一樣。

 

我們已經無法分辨,

究竟是先有"意識形態"還是先有"對立",

或是說他們之間的因果關係無法被分離,

然而人主觀認知就是"真理",信仰某個意識形態後就會被其所影響,

從這觀點來說,一個好的形象廣告,無論你要表達什麼,都要具備"意識形態"。

 

NLP -"東西本身沒有意義,意義都是人加上去的"

宏達這次的廣告,顯然是要表達HTC可以千變萬化,

就像是小勞勃道尼這個演員,有一些不好的過去,但也能成為鋼鐵人(?)

這廣告台灣人會看不懂真的很正常,就像是外國人永遠搞不懂"唐詩"的押韻的意思,

一個"馬英九"三個字,台灣人一個念頭就可以轉為一堆諧音非常有趣,

而HTC三個英文的首字,讓外國人看了以後,能夠立刻想一堆對應的英文,確實有做到效果。

 

然而,形象廣告不只是吸引人、有印象,

真正的關鍵在於這樣做以後,究竟有沒有"意識形態"的置入呢?

 

像是AF這品牌就很明顯,

老闆直接說,管你是男女,身材好才能穿,其他滾。

 

而蘋果的廣告也有意無意的傳達,

使用APPLE產品的人,智慧、品味、經濟能力都高人一等,

甚至於生活也都比他人還要多采多姿,活得更有"意義"。

 

某種程度上,

無論AF還是蘋果,都有"值得被討厭"的地方,

甚至是一看到廣告,立刻就讓喜歡的人喜歡、討厭的人討厭,

瞬間撕裂族群間的和諧,製造出人與人之間的對立,這就是"意識形態"。

 

人類因為有了先天基因的差異,

故世界生來就存在著好、壞、高、低的對立概念,

這樣的對立無法被消除、除非每個人都成為複製人,

一旦人有不同的外表、種族、有不同的基因,就創造了千百種意識形態,

先天不足者忌妒、仇恨既得利益者,而另外一部分則歧視那些比自己不足的群體,

這一切都是社會經歷千百年不變的既定輪迴,永遠無法被排除。

 

而"品牌"的意識形態,

就是轉過來利用這些對立、優越、自卑、自以為的定律,

影響自己的消費者,藉由這些人性的根本面向,影響消費行為。

 

總結而論,

宏達這次的廣告不是壞廣告,

僅只是還差了那一點"打入人性本質"的元素,

就算能讓HTC成為朗朗上口的口頭禪,還是無法製造意識形態對立,

沒有第一批無藥可救的傳教士、就不會有被洗腦的信徒,宗教又怎能壯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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