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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代的行銷人最需要具備的能力-

不再是個人多會寫文案、多熟悉各種廣告如何採買,

而是 "有能力從茫茫消費者海中,找到真正愛產品的熱血分子"!

 

 



這幾年來,我們參與過舉凡食衣住行育樂,若干種不同的行銷任中,那些最成功、創造出不可思議效果的個案,都有一個共通點,那就是 「我自己真的很喜歡」,無論品牌或產品,可惜天不從人願,實際在這一行打滾多年後,才發現原來90%以上的行銷人,從來都沒喜歡過自己手上的產品,甚至在案件執行前連聽都沒聽過,畢竟那只是工作,把手上被分派到的細項任務完成就可以下班,至於結案後當然就跟自己毫無關連了。

 

五年前,國外心理學家分析APPLE的成功模式中,提出一個理論,"把品牌當成一個宗教的話,那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傳教士",這個思維在台灣幾乎少有人提及,傳教士就如同"邪教"或"明星後援會"的中流砥柱,就算沒有拿廠商一毛錢、甚至自己倒貼,都要為了自己的立場、也就是喜歡品牌的立場而"奮戰"。

 

任何人身為"傳教士"的時候,就會視商品為"信念",會為自己所推薦的商品而驕傲、甚至會因此渴望能將這個"好東西"分享出去、讓更多人也能受惠、更不樂見有反對者出現,而後,這個意識型態會因而"號召"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有相似想法的朋友一齊加入,在這個小圈圈內的夥伴甚至會相互比較、自發性的抵禦外敵、並且奮力把這個驕傲進一步再往外推廣。

 

就算再厲害的廣告或行銷技術,也比不上那種"全心推薦"的強大感染力,因為那是我們人類的根本、與生俱來的強大原動力,當我們不斷追求更高的曝光率、科技應用的時候,這個寶藏,卻少有人妥善的應用。可惜的是,台灣對於行銷這個領域,還是停留在代工思維的觀念,一切都是化為KPI的統計數字,一切都是達到KPI結案了事,九成以上的廠商,從開始到結束都沒問過 "你究竟有多麼喜歡我們的產品?",頂多只是問"你過去有沒有做過類似產業"而已。

 

於是,各家廣告公司靠著漂亮的業務話術、殺破頭的價格的先搶到案子再說,簽約之後再忙著思考怎麼用最便宜、最低的成本達到帳面上的各項KPI,從開始到最後,都不會沒有人關心"到底你是不是喜歡上這個產品、愛上這家公司呢?"

 

就像是代工廠一樣,當一切化為成本、時間、數字、合約的時候,你家的商品最終就只是冷冰冰的商品,吸引著那些剛好有需要的人購買,而這些消費者,永遠都不可能再進一步成為死忠粉絲,願意以愛之名,無償幫你推廣、捍衛你的品牌...,全都交易行為罷了。

 

當然,從另外一個角度而言,身為行銷公司,我們個人絕對不可能一次愛上食衣住行育樂所有廠商、千百個產品,那麼,最可行的替代方案就是,我們得要具備"找出熱血粉絲"的洞察力,並有能力驅策、號召這些粉絲成為真正的傳教士,與品牌本身相輔相成。

 

在這個社群時代,行銷人最需要具備的能力不再是個人多會寫文案、多熟悉各種廣告如何採買,而是 "有能力從茫茫消費者海中,找到真正愛產品的熱血分子",並且把這些粉絲集中起來,給予他們更大的交流空間、讓他們感受到原廠所回饋的熱情,以至於更願意再投入更多的熱血、影響更多更多人,至少美國的蘋果、中國的小米等公司都是朝著這個目標前進,至於台灣品牌廠商,恐怕還有一段路要努力,你看過那些人因為自己使用ACER為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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