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談點輕鬆的話題,
關於如何繞過"法規限制"照樣打廣告...
喝伏特加突失明,威士忌竟成「處方解藥」?
國外媒體報導,紐西蘭65歲男子Denis Duthie在慶祝他父母結婚50週年時,
喝了幾杯伏特加後,突然感到眼前一片黑暗,呈現失明狀態,緊急赴醫救治。
醫師發現,他可能是甲醛 (formaldehyde)中毒,
竟以「乙醇(ethanol)治療法」,將威士忌滴進Duthie胃裡,5天後讓他重建光明。
根據紐西蘭當地媒體報導,
醫生發現Duthie疑似因喝酒造成甲醛中毒,
隨即對他進行急救,並對他太太表示,「你可能要和他道別了。」
因為急診室裡 的醫生似乎覺得他「無望了」。
醫生們事後向Duthie表示,急救時切開他的胃,
立刻傳來一陣像是強烈「去光水」的氣味,醫師誤以為他喝了什麼怪東西。
醫生後來決定大膽採用「奇招」,
以一瓶「約翰走路黑牌」(Johnny Walker Black Label)以鼻胃管慢慢滴入Duthie的胃裡,
成功救回Duthie的視力。
醫生表示,
應該是Duthie服用糖尿病的藥與伏特加交互作用產生反映,才會釀成失明。
而Duthie恢復後,
相當高興地直說,「這家醫院實在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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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案:
今天來個輕鬆的新聞,
其實"菸酒"類的產品在世界各國,
對於廣告的限制都特別嚴格,
像是台灣的菸害防制法規定,
基本上香菸不能打大眾媒體影像廣告,
而對於酒商也有規範廣告的"數量",讓這些廠商很頭痛。
(例如每一個品項,每年不能投放超過三百次雜誌廣告...)
而歐美當地則是有個非常有趣的現象,
類似速食店業者、菸商、酒商甚至賭場等,
每年花費極大的一個預算除了買所有可以買的廣告以外,
還有另外一筆花費是"公關公司",就是負責處理"那些不能買到的廣告"。
像這個新聞就很有意思,
因為是國際報導,沒幾個人會追溯"真相",
但經過這樣的"似乎是真實事件",就能讓消費這印象深刻。
至於你問新聞的真實性,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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