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誤解我所謂"報復"的意義,
我想透過這篇,大家能理解這是真正有意義的行為...
兩年前,妳因為一個只認識1個月的男生,決定放下我們五年的感情,和他走,那個他,出手闊綽,開colt
plus接送妳上下班,讓妳不用吹風下雨,而當時的我,剛退伍,什麼都沒有,連工作都還沒有著落,知道妳劈腿的那天晚上,我跑到妳家樓下,哀求妳不要分
手,但只換到妳一句:不要再來找我,我對你已經沒有感覺了。那一句話,讓我看清了這個世界...兩年之後的我憑一己之力買了房子和BMW,並且對於這段過
去的情已經沒有任何深刻記憶的時候,妳又突然出現了,妳說你生日快到了,希望能夠收到我送妳的花。我輕易的答應了,因為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我從來沒有送過
妳花,就當作是對妳的補償吧,等到收到了花~~妳又傳來:其實我最愛的還是你,他一點也不成熟,到現在都還只知道亂買東西,一點也不知道規劃。看完這則短
訊我真的笑了,我立刻回傳給她:其實我一直很想妳,我一直在想妳怎麼會這麼的膚淺,真是令人作噁,我這個人很念舊,但是不包括妳,妳是我覺得最不值得留戀
的,結束的感情,我不會再從頭開始,人要往前走而不是向後看。
傳完之後,我突然很慶幸我當時被劈腿~~我反而替那男的覺得可憐,因為他也只是一顆棋子兼司機......
引用自: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1557214&last=19549916
有些人傻傻的以為我所謂報復就是殺人放火,
如果在網路上公然鼓勵人家從事違法行為,豈非我也犯法了嗎?
往往在感情中受到的屈辱,
讓很多人低潮,甚至放棄了工作和人生,多可惜?
就算不斷催眠自己,
用阿Q的想法精神自慰,
說什麼祝福對方更好之類的,結果邊說自己邊哭...
不如就報復吧!
就讓對方兩年後看到你的功成名就,
悔不當初為什麼看走眼,不把握住你!
古代"覆水難收"成語故事不就是如此嗎?
因為老婆的羞辱之後奮發圖強,最後功成名就,
怨恨有時候也是很強大的上進力量,歷史上諸多成功者以前也受過莫大打擊,不也是這樣熬過來?
如果你心中還有不滿與怨恨,
就好好的證明給對方看,讓對方後悔吧!